很多业主都是在阳光房搭建过程中或是已经搭好了,被物业或城管通知:你的阳光房违建了,必须拆除。一般业主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是一脸懵,好好的阳光房怎么违建了呢?被通知违建之后该怎么做呢?阳光房网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怎样判定阳光房是否违建的相关知识。省的大家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。
首先,建造阳光房之前是要先走一批“手续”的。走“手续”之前先要看看你家占用的露台是不是业主共有的,如果是,那么就不能搭建阳光房。如果是私有的,那就要看看有没有禁止建造阳光房的条款了。如果以上条件都通过的话,那就是沟通问题了。在不影响别的住户采光、露台使用等的前提下,报备物业,与物业、开发商沟通洽谈,并去有关部办理手续就可以了。
据城管人员介绍:但凡没有缔造工程方案许可证、缔造用地方案许可证以及土地选址意见书的建筑物,均属违章建筑,依照这“两证一书”界定标准,所谓“阳光房”均属违建。所以在我们不了解情况下,建造了违规阳光房,我们该如何处理呢?
“关键是要改动开发商的概念,不是从隐形空间上获取获利,而是从提升房子质量上得到消费者认可。”处理疑问还需在建筑设计之初,就不给“阳光房”等违建举动可以实施的空间,如今正在做的工作便是城管和房管、缔造、方案等一起,从开发商立项一直到房子查验,全程参加把关,对可能埋下疑问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。
对于受影响的业主而言,可以就相邻权、采光权等疑问,上诉至法院进行处理。如今缺少的是一套无缺的机制,假设和辖区内的物业建立一套管控机制,聘请方案和房管,来断定“阳光房”建立起来往后对其他房子建筑构造的影响,一旦断定效果下来法院强行实行,那样速度就比较快了。